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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法规政策制定学习交流座谈会在京召开
 时间:2019-3-20 0:00:00  来源:  浏览量:611  字体大小:【 】  分享到新浪微博  转播到腾讯微博    

    2019年3月19日,按照民政部领导的指示,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在北京召开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法规政策制定学习交流座谈会。会议深入学习了2月20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制定涉企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讲话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9号)的文件精神,听取了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关于参与法规政策制定的意见建议和工作考虑,并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中国旅游协会、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等9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参加会议。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鸿主持座谈会并讲话。

    会议认为,从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求,到《通知》正式印发,间隔时间短,落实举措细,保障措施实,体现了国家对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立法决策的决心之大、态度之坚。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通知》的重要意义。《通知》用制度化的方式为各地区、各部门听取行业协会商会意见订立规矩、明确规范,于国家政府和行业协会商会,均意义重大。从国家政府角度来看,这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生动实践,是立法领域加强民主协商的一次重大改革,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要保障。从行业协会商会角度来看,《通知》的出台为行业协会商会制度化反映诉求、提供服务、参与国家治理和协商民主,指明了路径、创造了条件、提供了保障。

    会议强调,行业协会商会具有专业性、公共性、服务性和扎根企业、熟悉行业、了解政策等优势,在参与法规政策制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优势所在,更大限度地提升法规政策的科学性、公允性和操作性。

    会议要求,全面推动《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积极引导广大行业协会商会在以下几方面不断努力:一要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参与立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发挥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企业的“传话筒”和政府的“参谋员”。二要提升能力,做好参与准备。要进一步提升行业研究能力,及时了解企业冷暖诉求,全面掌握行业情况和动态变化;提升分析问题能力,驾驭行业全局,梳理分析问题的轻重缓急;提升对策研究能力,提出有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提升参政议政能力,多渠道、多形式向政府反映诉求,做好说服动员工作。三要练好内功,加强自身建设。要以脱钩改革为契机,转型升级,强化自身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治理机制,科学民主办会,强化诚信自律,规范服务行为。此外,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要率先垂范,转变理念,在法规政策制定中坚持开门立法,积极听取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将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立法纳入规划,形成长效机制和良性互动。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积极发言,从不同角度介绍了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参与立法等工作情况。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赵家生表示,《通知》的出台意义重大,为行业协会商会参政议政创造了条件、提供了保障。协会在国家关于有色金属产业政策制定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下一步将继续积极参与法规政策制定,同时将调研作为立会之本,力求全面掌握行业信息,同时加强组织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做好参政议政的准备。同时建议政府部门在征求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时,预留充分合理的研究时间,以便形成更科学的意见建议。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政策研究部副主任郭中华表示,《通知》的出台对行业协会商会是很大的鼓舞,行业协会商会感到前途可期。行业协会商会在参与立法问题上,坚持服务大局是重要前提,深入开展调研是重要保证,创新是基本要求。下一步协会将继续贯彻党中央关于能源革命和煤炭供给侧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行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供政府部门参考。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叶盛基表示,《通知》的出台使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法规政策制定有规可依,协会感到有责任,也有压力。协会在国家有关汽车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建言献策,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下一步协会将继续主动作为,打造行业智库,建立行业工作平台,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工作对接,为法规政策的制定提供“正能量”支持。同时建议政府在制定法规政策时要广开门路、充分研究,以便保持法规政策的稳定性,防止朝令夕改。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曹德云表示,政策支持一直是协会工作的核心之一,协会以往通过课题研究、受托起草制度规范、发挥专委会平台作用、制定行业自律规则、梳理既往法规政策提出废改立建议、开展培训解读政策、收集市场在法律实施中的问题、参与国际性规则的修改完善等八种方式积极参与法规政策制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协会将继续挖掘自身内在活力与发展动力,努力发挥专业优势和服务职能,优化监管服务,提升会员服务,做好市场服务,当好监管的合格助手、会员的贴心帮手和市场的有力扶手。同时建议政府部门提高认识,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早介入、早参与,建立互动互信机制,将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立法形成制度固化下来。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副会长王禾表示,《通知》的出台体现了时代性,推动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民主决策,给了行业协会商会一个响亮的“名片”。《通知》从六个方面形成了闭环管理体系,督促了政府部门切实落实要求,为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治理、服务行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保障,为推动建立新型政商关系、共商共建管理提供了支持,明确了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立法的路径遵循,推动了行业协会商会参政议政的能力建设。下一步商会将继续加强学习,提高战略思维、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谋大局、抓大事的能力,对会员进行分类服务和指导,多种方式渠道听取企业声音,并做好对政策实施情况的评估。

    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会长刘身利表示,《通知》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及党和政府对行业协会商会的重视。协会将积极加强自身建设,尤其是加强对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继续做好调研工作,推动金融机构与农企的相互融合,推进龙头企业的品牌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和农业“走出去”战略实施。同时也建议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抓好文件落实,为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度建设创造条件。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理事长李军表示,《通知》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体现了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体现了市场化改革的导向,体现了国家对协会工作的重视。《通知》既是对行业协会商会的高度信任,也对行业协会商会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协会将围绕提升自身能力、善于整合力量、深入贴近会员、加强行业标准建设等四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履行好协会职责。同时建议政府部门建立信息反馈机制,避免参与只是形式化、走过场。

   中国旅游协会副秘书长佘小殷表示,《通知》出台后协会及时进行了主动学习,一致认为《通知》的出台有利于充分反映企业诉求,提高企业贯彻执行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政策制度的顺利实施,也为行业协会更好履行职责、反映企业诉求、为政府建言献策拓宽了渠道,对今后法规政策的制定环境充满了期待。协会下一步将深入学习文件精神,规范协会行为,为会员企业搭建平台,更好地反映会员诉求,同时依托分支机构深入了解会员企业情况,做到不仅能及时发现问题,还要能有效解决问题。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副秘书长张勇表示,《通知》的制定求实效、重科学,充分体现了十九大报告关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等相关要求,有利于增强法规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同时加强了法规政策的宣传,更容易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下一步将积极加强网络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搭建合作交流平台,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法规政策的制定提供真实信息,发挥统筹协调优势,多渠道做好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鼓励引导会员有序参与、认真落实法规政策要求。

    会议还就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进行了再动员、再提高、再部署。会议指出,当前正处于脱贫攻坚的关键期,社会组织是扶贫开发的生力军之一,广大行业协会商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责任担当,更多形式、更大力度、更加精准地投入到脱贫攻坚主战场中,特别是加大对“三区三州”和罗霄山片区的支持力度,为脱贫攻坚作出贡献。与会代表纷纷表示,脱贫攻坚是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也是广大群众人心所向,行业协会商会将积极响应号召,发挥自身优势,主动提供服务,为深度贫困地区的真脱贫、脱真贫奉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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