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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外运有限公司
 
   案例分析
如何划分货物运输业务与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2009-11-13 11:01:41
(已经被浏览467次)

  日前,税务部门在对货物运输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有的企业存在将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按货物运输业务缴纳营业税的现象。
  
对于货物运输业务与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划分,在新营业税条例中有明确的阐述,其中货物运输业务是指受托方本身拥有货物运输工具,并直接参与货物运输,为客户提供了全部或部分运输劳务,按照交通运输业税目3%的税率计征营业税;而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是指受托方将承接客户的全部货物运输劳务转交他人提供,自己不提供运输劳务,并向负责承运的企业支付和结算运费,按服务业——代理业税目5%的税率计征营业税。
  
【实例解析】甲、乙、丙公司均为货物运输企业,其中甲公司于2009年9月5日承接了一笔货物运输业务,收取运费100万元,将其中部分业务分给丙公司运输,支付运费20万元;乙公司于2009年9月15日承接了一笔货物运输业务,收取运费80万元,乙公司将该业务全部委托丙公司完成,并支付款项60万元。甲公司9月份应当按交通运输业就该项业务缴纳营业税额2.4万元(80×3%);乙公司9月份应当按服务业——代理业缴纳营业税额1万元(20×5%);丙公司9月份应当就这两项业务按交通运输业缴纳营业税额2.4万元(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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