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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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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服务外包进口货物海关保税监管苏州试点 |
| 2010-01-27 14:4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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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务部近日确定苏州市为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进口货物保税监管试点城市之一,对苏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进口货物实施保税监管。这是苏州作为国务院批准成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之后,再次确定为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进口货物实施海关保税监管的试点城市,这对苏州市做大做强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创新型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意义。 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进口货物实施海关保税监管试点的城市包括上海、大连、深圳、南京、苏州、无锡、哈尔滨、大庆、西安、长沙。海关对管理类别为B类及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从事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进口货物,实施保税监管。纳入保税监管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进口货物,是指服务外包企业履行国际服务外包合同,由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境外发包方免费提供的进口设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从境外进口用于外包业务的设备,海关按照现行特殊监管区域有关规定办理。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要求,正在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工作,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及经评定不再具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质的企业名单会在试点城市直属海关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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